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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重磅发布】日照市东港区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点击次数:1910  更新时间:2022-05-24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出台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围绕激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等方面,突出延链、补链、强链,加快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发展,以政策引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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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构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特有模式,是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突出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创新示范、培育市场、规范管理等功能,有机的将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公共服务积聚在一起,整合政策、技术、人才、信息、资本等要素,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集聚创新发展搭建的重要平台。

去年以来,国家及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关于支持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

面对新形势,东港区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双轮驱动,以促进就业为根本,以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为重点,以提高人力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为导向,整合多方优势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制定出台了东港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主要内容

激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  

一是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年度世界500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大中华区100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区域性总部注册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并实体入驻办公,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考核对东港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奖励。

二是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知名品牌”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成长创新企业或领军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全国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根据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特点,按照服务业态及营业收入规模,对从事服务外包、薪酬福利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含互联网+服务外包企业),年营收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18万元奖励;每增加500万元营收,给予增加9万元奖励;对从事劳务派遣、职业中介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营收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500万元营收,给予增加5万元奖励;对从事人力资源技术开发、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招聘流程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营收达到5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为新注册入驻日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企业,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前三年给予100%房租减免,后两年给予50%房租减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东港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引进的人才及团队按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