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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疫情期间,山东将减免这部分费用

点击次数:1092  更新时间:2022-03-29

3月29日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山东省实施更大力度退税减税助企发展


初步测算今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700亿元

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

减按50%征收

疫情期间

山东继续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介绍,

山东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

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地方减负政策措施,

进一步减轻山东省企业负担。


刘兴云介绍,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不仅力度更大,并且靶向更准、协同更强。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突出中小微企业,减税、缓税、退税、降费等多项政策叠加,二是突出制造业等6个行业,通过实施留抵退税等政策,将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三是突出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


留抵退税政策。这是今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其中,存量留抵税额,小微企业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制造业等6个行业年底前退完;增量留抵税额,全部自4月1日起按月足额退还。“初步测算,我省全年新增退税超过900亿元,相当于为企业增加900多亿元现金流。”刘兴云说。


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中小微企业除了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之外,还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在3月底前延续征收率减按1%的政策,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在去年减半征收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仅为5%。


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实行一次性扣除等加速折旧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支持困难行业政策。对受新冠疫情冲击较大的部分行业,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


减轻居民负担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予以免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今年的政策,既有制度性减税安排,又有阶段性减负政策,还有临时性举措。对我省企业来说,在享受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还将享受我省地方性减负政策红利。”刘兴云表示,山东在国家授权范围内,自我加压、深入挖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地方减负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我省企业负担。


聚焦创新发展,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聚焦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疫情期间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聚焦创业就业,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底;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国家最高上浮幅度确定税收扣减标准,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扣减,企业招用相关人员的,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扣减。


聚焦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降低10%;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其中,单人单检由2020年的60元/人次降至28元/人次;多人混检由2021年的30元/人次降至6元/人次。

  来源:大众日报